2.决策权(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其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批利润方案、决议合并分立及修改章程等。新法尊重公司自治,允许股东以书面一致同意的方式直接作出决定,无需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