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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底层逻辑:企业风险防控与基业长青实操指南4.债权出资的实践发展0%

4.债权出资的实践发展

随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发布,目前依法以境内

鉴于篇幅所限,本章主要尝试分析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出资、知识产权等技术成果出资、债权出资等,股权出资因为经常涉及特殊性税务处理,放在第十六章分析。而存货、动产设备等非货币出资的涉税原则比较简单,即“视同销售原则”,本文不再赘述。

假设刘大、关二、张三分别按60%、30%、10%合伙注册成立一家蜀国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其中,刘大通过与其家族有限公司成立的五虎上将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平台;关二以其家族公司荆州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平台;张三个人出资投资蜀国公司,如图4-1所示:

图4-1 蜀国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图

现在公司刚成立,三兄弟分别按照比例进行出资。我们逐个进行分析,假设荆州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土地厂房出资,其账面价值约500万,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土地厂房进行评估后,价格定为600万,荆州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同时蜀国公司去工商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