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黄粱一梦
逍遥宫,是本地最有名的道观,一年四季,香火鼎盛。
山门前,种植着两排高大的菩提树。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李黄轩闻着淡淡的檀香味,不觉吟诵出《逍遥游》中的名句。
林慕诗故意离他远一点,翻着白眼说:“你一会儿被人揍了,可别连累我。”
一间偏殿前,坐着一位身着道袍的中年人。
案前摆放着签筒,身后一面墙上挂着签文。
很显然,他是专门为香客解签的。
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正坐在他对面,聚精会神地听着。
“女居士,你的面相是富贵之相,额头饱满,下巴圆润,只是皮肤稍微差了一点,我这里有一套护肤组合套装,祛斑美白,保湿防晒,只要198元,是缘分的元……”
李黄轩和林慕诗站在一旁,强忍着没笑出声。
这老骗子胆越来越肥,敢把三无产品卖这么贵。
嘴皮子这么溜,干嘛不去直播卖假酒?
不过这女人也不是傻子,听他开始搞推销,顿时没了好脾气,搪塞了几句就离开了。
张半仙叹息连连:“这个月的KPI怕是完不成了。”
李黄轩走上前,一屁股坐在案前:“道长,我求一支签。”
张半仙认出二人,微笑着说:“是你们两个小娃娃,又去秋水镇了?真是情深义重。”
李黄轩拿起签筒,摇出了一支竹签。
中上签。
张半仙找到对应的签文,递给李黄轩看了一眼。
世事千头及万头,得时何喜失时忧。
凡人总为多情苦,不觉黄粱一梦游。
“问什么?”张半仙不苟言笑。
“寻人。”李黄轩沉声道。
一看到“黄粱一梦”四个字,他不觉又红了眼眶。
将有关林夕梦的所有事,毫无头绪地叙述了一遍。
又是一次天方夜谭。
林慕诗在一旁听得入神,瞪大了漂亮的双眸。
怎么你们身上都有这么凄美离奇的故事?
张半仙的面色,变得格外凝重。
起死回生,穿梭时空,这些都是违背自然之事,必然会付出极其沉痛的代价。
“道长,你帮帮我,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她?”
“如果她以永远消散的代价来见我,我也愿意以同样的代价去见她。”
“她所有的苦难,我都愿意帮她承受。”
……
李黄轩一把抓住张半仙的衣袖,苦苦哀求。
张半仙眉头紧锁,苦着脸说:“我就一个不入流的臭道士,还不守清规戒律,你以为我是神仙?”
林慕诗也帮忙请求:“你帮帮他吧!”
张半仙喝了口茶,沉吟半晌方道:“你说她是跟狮子座流星雨一起走的?”
李黄轩用力点头,泪水夺眶而出。
林夕梦就在他眼前,散作了万千星光。
“那这样,你先回去,明年狮子座流星雨来的时候,咱们再想办法。”张半仙像是敷衍一般。
“还要一年?”李黄轩茫然地问。
“她等了你三年,你连等她一年都不行?”张半仙板着脸。
“行,我等她多久都行。”李黄轩眼神中闪过一抹决然。
……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一年的时光,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又到深秋时节,李黄轩应出版商的邀请,举办了一场签售会。
一年前那本小说,引得万千读者潸然泪下,终于有机会出版了实体书。
这本书也让他成为小有名气的作家,得到许多人的追捧。
“李先生,在你创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最想要感谢的人是谁呢?”有读者发出提问。
“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她的ID叫狮子座流星雨。”李黄轩毫不犹豫地回答。
“狮子座流星雨?”读者好奇地重复了一遍。
“对,现在是十一月,明晚就是流星雨降临的时刻。”李黄轩抬头仰望天际,心中充满无限期待。
梦梦,一年了,你是不是等得不耐烦了?
这一年来,我一直听你的话,好好生活,等待与你重逢。
次日午后,李黄轩认真梳洗一番,换上崭新的衣服,前往逍遥宫。
“道长,一年了,我来赴约了,你能帮我见到她的,对不对?”
张半仙递来一盏茶:“喝了它,今晚去她离开的地方,等她回来吧!”
李黄轩端起茶盏,将那浅绿色的茶汤,一饮而尽。
然后辞别张半仙,开着车前往江城的卢生岭。
重游故土,他的心紧张得快从胸口跳出来。
过去的三百六十五天,他无日无夜不在期待,重逢的这一刻。
抵达青枕坪时,刚好是落日时分。
由于不是周末,山上没有多少游客。
李黄轩坐在当初那块草坪上,抚摸着翡翠手链,虔诚地仰望天空,等待梦梦的归来。
时间好像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天黑。
漫天星河中,第一颗流星划破天际,发出轻微的爆破声。
紧接着,接二连三的星星,不断往地球坠落。
空气中,渐渐出现点点星光,由暗到明,汇聚到一起,形成一个苗条的轮廓。
“梦梦,是你吗?”李黄轩激动地站起身。
“傻瓜,我好想你。”林夕梦的面容清晰起来,
李黄轩冲上去,一把将她拥入怀中,眼泪夺眶而出。
“梦梦,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不要再离开我。”
“嗯,我不走了,我陪你一生一世。”
两人深情相拥,在对方的耳畔,诉说着这一年的离愁别绪,相思苦楚。
许久之后,李黄轩轻轻放开林夕梦,将那条翡翠手链,戴在了她的手腕上。
“梦梦,你让我把这个送给喜欢的女生,我只能把它一直留着,等你回来再送给你。”
林夕梦感动落泪:“你真的是傻瓜。”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东西要送给你。”
李黄轩从兜里掏出一枚钻戒,单膝下跪:“林夕梦小姐,你愿意嫁给李黄轩先生,让他照顾你一生一世吗?”
林夕梦望着熠熠生辉的求婚戒指,紧紧捂住嘴,眼泪汹涌而出。
她激动得说不出话,只能用力地点了点头。
李黄轩轻轻牵起林夕梦的手,将戒指套上了她的无名指。
美丽的流星雨下,他们互许终身。
……
逍遥宫里,张半仙在一口砂锅里熬粥,黄澄澄的小米,散发出浓浓的米香。
林慕诗迈着轻盈的步伐走来:“老骗子,李黄轩呢?”
张半仙一指卧室,只见李黄轩平躺在卧榻上,头下垫着一枚青瓷枕。
睡容恬静,呼吸均匀,嘴角微微带着笑意。
“在梦里,他们的孩子应该上小学了。”张半仙用勺子轻轻搅动着小米粥:“等他一会儿醒了,刚好趁热喝一碗。”
林慕诗悲戚地问:“你让他等了一年,只给他一场梦?”
张半仙长叹一声:“人生百年,黄粱一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我煮这一锅粥的时间,够他们白头偕老、儿孙满堂了。”
番外 完结感言
“宫本武藏,天下无双!”
这句话写在第一章,因为这本小说的最初构想,是来自宫本武藏和阿通的CG动画。
另一个重要的灵感来源,就是《枫》的MV故事。
最初还有一些更复杂的设定,经过深思熟虑以后,被我放弃了,因为我还是不想加入太多玄幻色彩。
如果动不动就能起死回生,那生离死别就失去了意义。
完全按照《枫》的故事线走,那就会让李黄轩和许晚晴处于恋人状态,让林夕梦天天看着他们秀恩爱,这样呈现的效果会更虐心。
梦梦那么好的女孩,我终究还是于心不忍。
我并不打算刻意去煽情催泪,只是把一个故事讲完整就好。
看这本书的读者,大多都是看过上一本书的,而那本书也更像一个无心插柳的结果。
作为一个网文写手,我一开始肯定没打算只写十几万字就完结。
只是因为连载期间,数据实在太烂,一天的稿费只够喝杯咖啡。
作为一个职业写手,肯定没办法以此养家糊口。
梦想要有,现实也必须面对。
所以我才调整了故事结构,很多读者都发现,其实庄子昂根本没撑到三个月。
原定框架中,庄子昂重生到一年前的剧情,也完全舍弃掉了。
最初我来番茄写小说,只是想跟风写点爽文,恰点烂钱而已,比如最早的乡村神医文。
虽然上不了台面,但那钱还是不少挣的。
到了庄周梦蝶这本书,算是顶着压力进行了一番尝试,完全不知道市场会给我什么样的反馈。
在前期的剧情中,其实还是走的爽文路线。
庄子昂家人的极端性格,林慕诗前期的人设,以及谢文勇这个小丑般的角色,都是为爽文剧情服务的。
即使这样了,还是有很多读者不爽,觉得庄子昂应该跟父母干一架才对。
这确实有点为难我,我真的写不出儿子打父亲的剧情。
如果换作十八岁的我,也最多做到负气离家出走,何况他从小到大还是乖孩子。
与我同时期写的有几本相同题材的书,都是主角绝症开局,时限基本都在三个月到半年之间。
人家的数据好得一批,动不动就几十万在读人数。
所以写到十几万字以后,看着惨淡的数据,我觉得这是写崩了,果然西红柿还是爽文的天下。
点下完结申请那天,我跟朋友说,以后再不写这种文了,老老实实写龙傲天的无敌流爽文,至少还能混个温饱。
这本书就这么放在那里,评分从6.9慢慢攀升。
每天有一点点阅读量,稿费最低的一天已经降到个位数。
这肯定是凉透了,没救了。
直到完结将近两个月后,这本书突然开始“诈尸”。
阅读量和评分一路飙升,一天的书评比以前一个月还多。
最终这本扑街之作,竟然逆袭了。
这让我始料未及,惊喜之余,又补了几篇番外。
由衷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是你们让我再次有了信心,相信自己的才华。
也感谢你们的推书,为我吸引来更多的读者。
我原本就很反感写无脑爽文,那就干脆再写一本续作,于是就有了这本书。
写上一本书时,取李黄轩这个名字,纯属巧合。
因为庄周梦蝶当时都是扑街之作,我根本不可能有写成一个系列的规划,还会埋下黄粱一梦的线头。
也许这就是冥冥中的缘分。
这本书比上本书短,有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心态不同,上一本我打算至少写几十万字,所以节奏比较松弛。
这一本我就是奔着十几万字完结的,结构相对紧凑。
其次是我完全摒弃了爽文桥段,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比如上本书中,谢文勇这个角色,把他删除了完全不影响故事的完整度。
这本书我要是想水字数,完全可以给三年前的林夕梦和三年后的许晚晴,身边多安插几个舔狗,让他们像小丑一样在李黄轩面前上蹿下跳。
你们费尽心机,女神偏偏对我情有独钟,气不气?
另外再将李黄轩的职场细化一点,让他爆发一把,跟主管干一架。
这些我都没写,反而让他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因为这就是现实,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本来就是受气包,一冲动辞职马上就交不起房租。
最后就是我淡化了李黄轩和许晚晴的感情线。
这完全出自私心,我太爱梦梦了,舍不得让她太伤心。
不想把一份纯粹的爱情,演变成狗血的三角恋戏码。
至于这本书的结局,也是我一开始就设定好的,最后回归到黄粱一梦的主题。
书中的一些地名,也来自黄粱一梦的典故。
凄美的爱情,美就美在不圆满,有遗憾,意难平。
很多读者会说,这本书没有上本书好,这我也完全能接受。
因为一个作家的作品质量,必然是参差不齐的,不可能完全处于同一水平线。
余华老师33岁就写出了《活着》,但他自己最爱的却是《兄弟》。
我写这本黄粱一梦,跟上本庄周梦蝶,倾注了同样的心血。
一开始我有过打算,让梦梦跟小蝴蝶有一点点联系,后来放弃了。
因为我相信梦梦有自己的魅力,无需借助别人的光芒。
这两位女主,我一样喜欢。
至于有没有三部曲,目前还不好说,因为暂时没有灵感,越写越烂,狗尾续貂,就没有意义。
我现在的打算,是考虑写都市脑洞类的长篇。
毕竟我是个网文写手,而不是走出版向路线的成名作家,老是写十几万字的短篇,有点不务正业了。
新来的读者看到我全是短小无力的作品,会误会我一直在切书。
何况西红柿这里,也没有对这类作品的扶持,太容易扑街了。
最后再次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愿意花费你们的时间,在我的作品中停留。
如果你们获得了某些感动,甚至为书中的人物和故事落泪,其实并不是我的书写得有多好,而是书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你们真诚善良的心。
明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你们还是会感动,是因为你们相信爱。
相信世界的美好和人性的光辉。
谢谢支持!
那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了。
番外 长相厮守
“梦梦,快进来,你看这个家,跟一年前像不像?”李黄轩兴致勃勃地推开房门。
这一年来,他改行做了全职作家,写作的时候喜欢安静,就没住家里,而是租了这套两居室。
周末父母不上班的时候,再抽空回去陪他们吃两顿饭。
李天云和范玲两口子,知道儿子放不下林夕梦,就任他去了,希望他慢慢疗伤,走出阴影。
李黄轩将这套两居室,布置得同一年前江城那套一样。
窗台上的迷迭香,散发着清甜又辛辣的花香。
客厅打扫得一尘不染,等待着女主人归来。
“傻瓜,你有没有听我的话,早睡早起?”林夕梦笑问。
“当然有,我每天都七点起床,出去跑步锻炼,现在一身的肌肉,要不要欣赏一下?”李黄轩一挑眉毛。
“才不要。”林夕梦翻了个夸张的白眼。
李黄轩从鞋柜里找出提前准备好的女式拖鞋,毛茸茸的十分可爱,上面还有一只雪白的小兔子。
林夕梦坐下来换鞋,露出白嫩小巧的玉足。
“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咳咳咳……”
李黄轩只得用咳嗽掩饰。
同时腹诽,谁让你脚生那么漂亮?
林夕梦参观了整个屋子,发现格局几乎与一年前一模一样。
李黄轩找这套房子,一定花了不少苦心。
两间卧室中,有一间一直给她留着,床品崭新,一尘不染。
衣柜里,挂着她当初留下的衣物。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套价值不菲的音响。
这一年来,李黄轩不知把她翻唱的歌,听了几千几万次。
在每一个无人的深夜,任凭眼角的泪水滑落。
“傻瓜,对不起,我把你一个人留下来。”林夕梦眼中泪光点点。
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李黄轩的脸。
李黄轩抓住她的手,温柔地说:“梦梦,只要你能回来,别说等一年,就算等一千年、一万年,我也心甘情愿。”
林夕梦扑入他怀中,将脸庞贴在他的胸口,潸然泪下。
李黄轩同样泪如泉涌。
这一刻,他已经盼望了整整一年。
梦梦,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
一生一世,长相厮守。
中午的时候,李黄轩非要亲自下厨,给林夕梦露一手。
林夕梦原本还调侃他想下毒,不料一年过去,他的厨艺竟突飞猛进。
硬生生看着短视频,把自己改造成了家庭煮夫。
颠勺的姿势,相当娴熟。
果然,不想当大厨的设计师,不是好作家。
“梦梦,来张嘴,尝尝本大厨的手艺。”李黄轩夹起一块糖醋小排,用嘴吹了吹。
“我能不能自己吃?”林夕梦神态有些娇羞。
“不能,第一口必须我喂你。”李黄轩坚持道。
林夕梦拗不过,只好顺从地张嘴,接受了投喂。
糖醋味十分正宗,小排软烂脱骨。
眼前的李黄轩,跟去年那个差点把厨房炸了的家伙,判若两人。
谁知道他为了这一天,练习了多少次。
“梦梦,还有这个鸡汤,我专门给你炖的。”李黄轩又舀起一勺汤,细心地吹凉。
“你别光喂我,搞得我像生活不能自理似的。”林夕梦假意嗔怪。
“好好好,让我再喂两勺,你就自己吃。”
“傻瓜,把我喂胖了怎么办?”
“在我眼中,我老婆再胖也是最漂亮的。”
“谁是你老婆?不要脸。”
……
餐桌上洋溢着欢笑。
两人对视的目光中,是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这样的重逢,在李黄轩脑海中,已经演练了无数次。
吃完饭后,林夕梦起身收拾餐具:“你做的饭,那就该我洗碗。”
“你给我放下!”李黄轩口气格外严厉。
“怎么了?”林夕梦吓了一跳。
“今后在这个家,饭归我做,碗也归我洗,你休想碰一下。”李黄轩用最硬的口气,说着最软的话。
“那……那扫地拖地呢?”林夕梦有点懵。
“也必须归我。”李黄轩斩钉截铁。
“那洗衣服洗床单呢?”
“废话!这家里的所有家务活,都归我干,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林夕梦噗嗤一声,笑得直不起腰。
真是个傻瓜。
李黄轩却一本正经,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他曾在寂静的深夜,无数次流着眼泪,望着天空祈祷。
狮子座流星雨,只要你把梦梦还给我,我一定把她宠上天,让她做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要是受一丁点委屈,我都不是人。
笑过以后,林夕梦疑惑道:“那在这个家里,我要干什么呀?”
“你只用在我干活的时候,唱歌给我听。”
李黄轩说完以后,忽然又坏坏地一笑:“另外还有一件事必须由你完成,我只能协助一下。”
“什么事呀?”林夕梦呆萌地问。
“你得把小昂,带到这个世界来。”李黄轩咬着林夕梦的耳朵说。
一刹那,林夕梦的脸颊涨得通红。
李黄轩望着她的眼睛,呼吸渐渐沉重起来。
体内汹涌的情愫,再也按捺不住。
林夕梦从他的目光中,读懂了他的渴求,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动。
李黄轩侧过头,轻轻吻上了林夕梦的柔唇,渐渐加重了力度。
林夕梦的手,自然而然搂住他的脖子,发自本能地回应着他的热情。
这一刻,他们恨不得把对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良久过后,两人热吻到快要窒息,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梦梦,我爱你!”
“我也爱你!”
“那你叫我一声老公。”
“哎呀,讨厌死了。”
……
几天过后,李黄轩带林夕梦去了一趟逍遥宫。
找到张半仙,奉上两人的生辰八字。
“老骗子,你随便算个日子,越快越好。”李黄轩催促道。
“你小子猴急,等不及入洞房了?”张半仙撇了撇嘴。
李黄轩现在只想尽快把林夕梦娶回家。
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良辰吉日。
让张半仙算个日子,只是尊重风俗,走个过场罢了。
“行吧行吧,下个月初八,喝喜酒别请我,我随不起份子。”张半仙挑了个就近的吉日,打发二人去了。
望着李黄轩欢喜而去的背影,老骗子嘴角泛起意味深长的笑。
这傻小子,做的梦还挺美。
PS:番外一直拖着没写,越拖越不想写,大概是不愿被死去的回忆攻击。
但这本书又被亲爱的读者们,推到了9.2分,再不写有点不好意思,你们是真爱吞刀子呀!
番外一共规划了三章,如果忽略这是黄粱一梦,就可以当糖吃,纯甜无刀。
不过什么时候写完,还要看状态,毕竟都快过年了,谁不想多玩两天?
如果明年有机会,就给大家写第三部的林慕诗,书名大约就叫《霸道女总裁爱上我,我只好放弃抵抗》一类,听起来就是超级大爽文,爽得在被窝里打滚,敬请期待。
最后给大家拜个早年,要天天开心哦!
番外 梦境一样圆满
“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妈妈,后面的我忘记了。”
一个留着西瓜头的四岁小男孩,委屈巴巴地说。
以他这样的年龄,背七言律诗还是有些勉强。
就算生啃下来,也领会不到诗句的意境和内涵。
林夕梦口气有些严厉:“小昂,都教你这么多次了,怎么还是背不下来?”
小昂瘪着嘴,眼泪汪汪地问:“妈妈,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只会背鹅鹅鹅,我为什么要背这么难的呀?”
林夕梦叹了口气:“我想把你教聪明一点,别跟你爸爸一样笨。”
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是婆婆范玲打来的电话。
让他们周末带小昂回去吃饭,老两口想见见孙子。
小昂趁机钻进书房,找李黄轩告状。
“爸爸,我想多玩一会儿,不想学这么多东西。”
李黄轩在书房里码字,刚才也听见了儿子背诗的声音。
他从键盘上收回手,摸了摸小昂的西瓜头:“儿子,你已经很棒了,我十多岁都还不会背。”
李黄轩无奈地摇了摇头,虽然遵照当初的约定,给儿子取名叫小昂,但这智商终究还是随了自己。
并不是什么惊才绝艳的天才。
在幼儿园的表现,相当一般。
成绩中等,也不知道跟女生玩。
两头都没占到。
小昂诉苦道:“你能不能管管我妈妈,叫她别让我背诗?”
“嘘,小点声。”李黄轩按住小昂的嘴巴,严肃地问:“咱们家的家规第一条是什么?”
“林夕梦女士,是本家庭的最高统治者。”小昂把家规倒背得很熟。
“那不就对了,你想让我造反吗?”李黄轩笑道。
“咱们两个姓李的男人,为什么要怕她一个姓林的女人?”小昂问出许久以来的困惑。
“我不是怕她,是爱她,你也要跟我一起爱妈妈。”李黄轩语重心长地教育儿子。
“你这样会宠坏她的。”
“废话,她是我老婆,我不宠她宠谁?你长大遇到喜欢的女生就懂了。”
李黄轩的嘴角,不自觉扬起幸福的微笑。
能娶到林夕梦为妻,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转眼这么多年过去,像活在梦中一样。
林夕梦打完电话,走进书房:“小昂,去睡觉了,明天一定要学会这首诗。”
小昂答应一声,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卧室。
李黄轩一伸手,将娇妻揽入怀中。
“你们父子俩,密谋什么呢?”林夕梦坐在他大腿上问。
“我在教育他,要在你的英明领导下,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李黄轩油嘴滑舌地说。
林夕梦话锋一转:“老公,我每个月只给你一百块零花钱,你一点都不抱怨吗?”
李黄轩心里咯噔一声,斩钉截铁地表态:“花不完,根本花不完,我每个月还存二十块,以后给你买礼物。”
“你背着我开小号了?”林夕梦伸手去拿鼠标,想看一眼作家后台。
李黄轩一个“不小心”,将电脑插头踹掉。
然后捧起林夕梦的脸,色眯眯地望着她的眼睛。
“梦梦,小昂睡了,今天日子是双号。”
林夕梦幽怨地瞪他一眼:“下流胚,都老夫老妻了,还跟刚结婚那会儿一样。”
李黄轩急不可耐:“我现在终于明白,你为什么逼着我锻炼身体。”
说完以后,他将林夕梦整个人抱起来,扔在了床上。
然后像饿狼一样扑上去,精准地捕捉到柔软的红唇。
林夕梦半推半就,风情万种。
李黄轩不老实的双手,娴熟地解开林夕梦的睡衣扣子。
嗤啦一声,用力扯开。
(无关紧要的剧情就直接省略掉,以免帅气的读者们吐槽水字数。)
……
咻的一下,若干年过去。
李黄轩与林夕梦人到中年,真成了老夫老妻。
小昂提前打了电话,今天带女朋友回来。
两口子欢喜不已,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大早就在厨房忙碌。
“爸,妈,我回来了。”玄关处传来小昂的声音。
李黄轩系着围裙,手拿锅铲,连忙迎了出来。
只见小昂身边,站着一个很好看的姑娘。
鹅蛋脸,杏仁眼,一条不对称的麻花辫搭在左肩。
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衫,搭配湛蓝色的百褶裙,裙摆到小腿的位置,脚上是一尘不染的帆布鞋。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鬓边插着一枝盛开的桃花。
林夕梦跟在后面,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顿生惊艳之感,一时间都忘了打招呼。
“爸,妈,这是小蝶。”小昂一脸得意地向父母介绍女友。
“叔叔阿姨好。”小蝶的声音很好听,笑容温暖和煦。
第一次见家长,并不显得拘束。
好像他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小蝶啊,真好听的名字,快进来坐。”
林夕梦看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儿媳妇。
这傻小子,太有眼光了。
李黄轩让林夕梦陪小蝶聊天,借口让小昂来厨房帮忙。
父子两人,小声嘀咕。
“这么漂亮的姑娘,你怎么拐到的?”李黄轩故意板起脸。
“爸,我老实跟你交代,我跟小蝶上高中时就好上了。”小昂不好意思地说。
“你个臭小子,这一点倒像他。”李黄轩绷不住笑了。
对这个儿媳妇,他也一百个满意。
就像某种缺憾,得到了弥补,走向圆满。
梦境一样圆满。
“爸,我终于理解了你,等我把小蝶娶回家,一定像你对我妈那样,宠她一辈子,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小昂拍着胸脯保证。
“这是当然的,你要敢欺负小蝶,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李黄轩现在就护上了儿媳妇。
客厅那边,传来阵阵笑声。
看来这对婆媳,也是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李黄轩的嘴角,扬起幸福的微笑。
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过两天得去一趟秋水镇。
这个好的消息,得跟他们分享一下。
PS:交代一下最近的安排。
正在更新的《斩黄泉》,是长篇玄幻爽文,跟这两本书风格截然不同,应该不符合你们的口味,所以没必要去看,反倒会破坏数据。
因为写庄周梦蝶和黄粱一梦这种故事,是很需要灵感的,作为一个全职作者,在没灵感的时候总不能闲着,就开了《斩黄泉》。
长篇小说比较宽松,暂时没灵感就水一点剧情,没多大关系。
短篇就不一样了,虽然不能说字字珠玑,但要保持结构紧凑,不能写太多废话。
我为林慕诗规划的第三部,目前也只有一个大概的构想,至少年前是不会动笔的。
三部曲会保持同样的风格,略带奇幻色彩。
当然,也会很甜。
你如果要问有多甜,我敢肯定比黑布林大李子还甜。
番外 你醒来吧
“梦梦,你累了吧?来我拉着你。”
“都一把岁数了,以后别叫那么肉麻了。”
“不行,你一辈子都是我的梦梦。”
“好啦好啦,到老都是这副德性。”
……
吕翁山后山的石阶上,一对满头华发的老夫妻,相互搀扶着,颤颤巍巍向山顶攀登。
漫山枫叶,红似焰火。
林夕梦到了古稀之年,依然是个漂亮的老太太。
双眼如同被秋雨洗过,透着似水温柔。
这一生,李黄轩把她照顾得很好,没受过半点委屈。
可是这一生,又过得太快。
韶华白首,不过转瞬。
“梦梦,这应该是咱们最后一次来了,还是送一片枫叶给你吧!”李黄轩提议道。
“好,我已经想好写什么了。”林夕梦笑着答应。
两人松开手,各自走进枫林,为对方挑选最美的枫叶。
到了这把岁数,李黄轩的体力不比年轻的时候,多走了几步,就在林子里扶着枫树大喘气。
抬起头,逆着阳光,能看到眼前枫叶清晰的脉络。
红得就像洞房花烛那天,林夕梦的脸。
李黄轩踮起脚,将那片枫叶摘下来,轻轻地摩挲。
然后提起笔,写下心中酝酿了许久的六个字。
“学长,你好了吗?”林夕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怎么突然叫我学长了?你不叫我老不死的,突然有些不习惯。”李黄轩呵呵傻笑,皱纹深深。
“我们第一次来这里,我还叫你学长,后来叫傻瓜,结婚以后叫老公,现在才叫老不死的。”林夕梦的眼角也露出鱼尾纹。
李黄轩拿起自己的枫叶,放在林夕梦的掌心,送上最珍贵的礼物。
林夕梦同样如此,像彼此交换的真心。
“这一次,我们就别留悬念了,现在一起看吧!”李黄轩迫不及待。
林夕梦含笑点头。
二人目光对视,一齐将枫叶翻转。
不同的字迹,却是相同的六个字。
爱你一生一世!
这是他们第三次互赠枫叶,也是最后一次了。
当初青春年少的承诺,终于用一生一世来兑现。
这一瞬间,李黄轩不禁老泪纵横,还好自己没有再食言。
“别哭了,傻瓜。”林夕梦伸手拭去李黄轩的泪水。
自己的眼中,却又泪光点点。
古稀之年的老夫妻,紧紧拥抱在一起。
这漫山的红枫,是他们最美爱情的见证。
“梦梦,还唱歌吗?”
“不唱了,现在的年轻人,都没听过那首歌。”
《枫》这首歌,对他们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林夕梦想要留到合适的时候,再重新唱给他听。
两人上了年纪,从山上下来时,精疲力尽。
来到前山与后山之间的小镇,发现几十年过去,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那家枫林晚民宿,早已在岁月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过他们惊喜地发现,在一家酒店中庭,植着一株茂盛的梧桐树。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
踩着金黄的落叶,李黄轩牵着林夕梦的手,来到酒店前台。
“老板,你们这的梧桐可真漂亮。”
回忆起年轻时的小九九,二人相视一笑。
在酒店住一夜,他们放弃了登前山的计划。
古稀之年的李黄轩,再也不可能将林夕梦背下来。
他们一共来过吕翁山三次,却一次都没有登上过前山的山顶。
或许这就是人生。
总有遗憾,不得圆满。
……
次日黄昏,李黄轩带着林夕梦,来到了卢生岭青枕坪。
根据天文报道,今晚的狮子座流星雨,将迎来极大时刻。
这来自宇宙深处的极致浪漫,胜过世间所有的烟火霓虹。
李黄轩坐在草地上,背靠着一棵大树的树干。
林夕梦躺在他怀里,仰望着他的脸颊。
像一个寻常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老头子,谢谢你陪我过完这一生。”
“这辈子选择了你,是我最大的幸运。”
“我们这一生,是从这里开始的,也从这里结束吧!”
……
一滴接着一滴的眼泪,从李黄轩脸颊滑落,哽咽到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梦梦在说什么,却假装自己不懂。
因为他闻到了小米粥的香味。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抱着妻子,一刻不敢松开。
夜幕降临,银河倒悬。
满天的星星,每一颗都像离去的亲人、爱人和朋友,在默默注视着他们。
忽然,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了夜空。
青枕坪上,爆发出一片热烈的欢呼声。
最震撼壮观的狮子座流星雨,就此拉开了序幕。
一颗颗璀璨夺目的流星,像雨点一般划破天际,用生命燃烧成点点尘埃。
人们情不自禁双手合十,向流星许愿。
两位老人无需许愿,因为他们一生最大的愿望,早已实现。
“林夕梦,我爱你。”
“李黄轩,我也爱你。”
星穹之上,流星雨惊艳了整个世界,却凄美了他们的离别。
一生一世,就到此为止了。
林夕梦伸出手,抚摸着李黄轩的脸颊:“学长,你醒来吧!”
李黄轩泪如泉涌,拼命摇头:“不,不要,你不要走。”
“听话,我陪你过完一生一世了,为你唱完这首歌,你就醒来吧!”
林夕梦躺在李黄轩怀中,再度唱起了那首歌。
她的嗓音,依然悦耳动人。
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
为何挽回要赶在冬天来之前。
爱你穿越时间。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让爱渗透了地面。
我要的只是你在我身边。
……
狮子座流星雨,连绵不断。
林夕梦的脸颊变得模糊,嗓音逐渐渺远。
小米粥的香味,却越来越浓。
张半仙和林慕诗的对话,听得也越来越清晰。
李黄轩的眼泪,从紧闭的眼角滑落,如江河决堤,漫上青枕。
“据《枕中记》载,卢生于邯郸客店遇道士吕翁,自叹穷困,人生失意。”
“吕翁取青瓷枕一枚,让卢生入睡,此时店家正在煮小米饭。”
“卢生梦中过完一生,一觉醒来,店家的小米饭还没熟。”
此为黄粱一梦!
人生百年,一梦皆空,多少人宁愿活在梦中,不愿醒来。
PS:庄周梦蝶已经在接洽实体书,黄粱一梦现在9.3分,大家再努努力支持一下。
明年有灵感就出第三部,喜欢小甜文的宝子们,敬请期待!
番外 《黄粱遗梦》实体书12月7日预售通知
我答应跟一个人去看流星雨。
最后却失约了……
高卧北继《梦蝶庄生》之后,又一催泪作品《黄粱遗梦》来啦!
12月7日晚19:30开启预售。
各大主流电商平台均有售。
前5分钟特签,前10分钟亲签。
印特签与特签、亲签不共享。
特签一共十句,展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