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霍先生顶多五岁。”
走两步路就能到公寓,两人沿着伦敦红砖街道慢慢的走。
“哥哥冷吗?”宋今初反握住他的手,好像她的手还更冷点。
霍衍舟笑了笑,而后在她面前蹲下,“上来,我背你。”
“为什么?”明明是问句,身体已经先一步行动趴了上去。
他的背总是挺阔温暖的,肩膀很宽,像是能担住很多东西,但宋今初觉得,那些东西不应该全都是他该担着的。
“哥哥为什么要给我股份。”她突然问,倏的想到那张黑金卡,还有One的股权结构。
难道他这么早就动心思了嘛。
已经快十点,泰晤士河的风凉了起来,街边也变得冷清,两边的店都关了门挂上“closed”的小牌。
他们在昏暗的路灯下慢慢的走,无论安静还是嘈杂,他们此刻的心跳都同频共振,都在为彼此燃烧。
“因为想对贝贝好啊。”
他说的轻淡,又眉眼带笑,就好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或者本该就是这么做。
霍衍舟顿了顿脚步,将女孩子往上托了托,“乖宝要是想待在伦敦我们就在这待,也不一定非得去港区。”
他的想法也很简单,不希望宋今初被一些东西裹挟。
他希望女孩子是自由的,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会永远追随。
“不。”宋今初将手搭在他的肩膀处揉捏起来,像是想帮他拿走上面的“担子”,语气又是笃定不可移的,“伦敦不是我的家,我不会在这待。”
霍衍舟的手收紧,女孩子高瘦,背起来其实没多重,“那回京北?”
京北是她的家。
“京北是我的家。”宋今初说,“但我们会有一个自己的小家,不是吗?”
“我的爸爸妈妈很好,但结婚嘛,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是两个人一起组建另一个家,不是你单方面地融入我的家。”
“况且我学的专业暂时还不是到内地发展的时候,调任港区正好作为我的过渡,以后也可以一点点的挪回京北。”
“你说是吧,哥哥。”
霍衍舟停下,小姑娘一番掏心掏肺的话倒说的他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偏头,沉声问:“贝贝会后悔吗。”
“后悔什么。”
“我怕你会后悔。”他说,“后悔和我在一起。”
宋今初蹙眉,往他身后揍了一拳,实打实的力道,是真的生气了:“你再这么说我就真后悔了。”
揍完之后又抱住他,埋进他颈间,闷声说:“你好烦。”
“嗯。”
霍衍舟淡淡地回应她。
又安静的走了一段路,直到公寓楼下,开了门禁进去后,宋今初在他颈侧叹了口气,气息灼灼烧着他的皮肤,女孩子却是用手轻轻揉他的耳朵,“你最近很像个小孩子。”
“哪像。”
进了电梯,楼层缓缓上升,摆脱重力的束缚。
宋今初想了会,简单总结:“喜欢撒娇,很黏人,也很容易患得患失。”
电梯门开,她又说:“霍先生顶多五岁,有时候比我还娇气。”
公寓是一户一梯,私密性极高,霍衍舟用指纹开了门,再拎着送来的德国猪肘径自入内,先在玄关口给背后的人脱了鞋,再给她套上棉拖鞋。
宋今初见他不理人,不配合的蹬了鞋,霍衍舟只得用点巧劲将人给翻过来抱着。
将吃食放在餐桌上,再抱着她去客厅。
沙发上,女孩子坐在他腿上不肯下来,男人捻了清洁湿巾给她擦干净手,自己再草草擦一遍。
两人看了彼此一会,像是要把对方深深印在脑海最深处。
宋今初知道他不是不爱自己,而是太爱了,爱到患得患失。
他的眼神盛满爱意,恐惧,甚至不安。
最后,宋今初抱住他,给了他一个绵长的吻,最后鼻尖触碰,吐息交融。
娇气的小姑娘跟他说,“哥哥,我不后悔,七老八十了也不后悔。”
她舒眉展笑,巧笑倩兮,“我怕你会后悔呢,我可娇气了,会忍不住欺负你,等以后七老八十了可能还会欺负你。”
霍衍舟被她逗笑,还真一本正经的问起来,“贝贝要怎么欺负我啊。”
宋今初不急不缓的解他的领带,还饶有模样的解说起来,“先这样…”
“然后再这样。”将领带扔一边,松了他一颗纽扣,露出一抔伶仃的锁骨。
“接着…这样。”女孩子在他锁骨处咬了口,留下一排整齐的牙印儿。
“最后……”
没声了。
霍衍舟小心的解了她的耳坠随后一扔,“最后怎么样。”
女孩子反而摸向他的肚子,冷不丁一句:“饿了。”
“真是……”霍衍舟将她摁在怀里,箍紧她,强势包围不让躲的动作,“败给你了。”
他可能总是会患得患失。
但宋今初有无数个办法哄他。
就如霍衍舟对她有无尽的耐心那般。
爱总是相互的。
德国猪肘是专门的餐厅送来的,很正宗的味道,焦香四溢,酥脆有嚼劲。
宋今初戴着手套,直接拿着一只肘子啃,明明还穿着剪裁姣好的旗袍,连头发丝都精致,却毫无形象的啃着猪肘,
可这个时候的她才是最真实的她。
就如同霍衍舟在人前冷峻不近人情那般,对着宋今初时又像个没长大的小孩。
“哥哥。”宋今初举着一大杯啤酒,要跟他碰杯。
霍衍舟在她的“熏陶”下,不甚自在的也戴着手套啃,还有手边一大杯精酿啤酒,小姑娘兴奋,他还是举着杯和她碰了。
小九闻到香味也跑了过来,喵呜喵呜的叫唤,被霍衍舟睨了回去。
宋今初得逞后,接上刚才没说完的话,“下次再这样就让你睡沙发!”
这是惩罚。
霍衍舟笑了笑,总归不是赶出家门,睡沙发也不是不能接受。
女孩子睡的熟,半夜溜进去也发现不了。
“不过哥哥。”她嘴巴就没停下来过,“你真的好可爱!像个小孩的那种可爱!”
宋今初很难说得清楚具体的点,大概是……
他吃闷醋的时候可爱,他凶自己挑食的时候可爱,不让熬夜的时候也可爱。
“但是。”宋今初就着屋里的光线,手肘撑着桌,托着下巴,笑吟吟地说,“我还是想告诉你。”
“四年前没说全的话。”
外面的风大了些,可两个人靠在一起总是温暖的。
她说:“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
“他的出现治好了我的三分钟热度。”
这两句话她四年前也说过,一模一样,但今天,她想把这几句话补全。
女孩子笑的更开,眉目间比起四年前添了几丝沉稳,又好似和四年前没什么变化,她继续说:“我很想得到他,想问问他肯不肯跟着我,如果他肯,我会对他好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