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主权
海华王国为独立自主之主权国家,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领土完整不可侵犯,国家依据本宪法行使权力,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
第二条:国家性质
海华王国实行混合政体,融合君主立宪制与议会民主制之精髓,以保障国家之稳定传承与民主治理并行不悖。
第三条:国家象征
海华王国之君主为国家之象征,代表国家之历史延续与文化传统,激励国民之爱国情怀与民族凝聚力。
第四条:宪法至上
本宪法为国家之最高法律,一切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个人、组织或机构皆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