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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底层逻辑:企业风险防控与基业长青实操指南4.两层合伙人的分红处理0%

4.两层合伙人的分红处理

五虎上将有限合伙分得利润4000*60%=2400万,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而GP不是刘氏家族公司,而是刘氏合伙企业。那么刘氏合伙企业分回2400*90%=2160万,应该按什么性质纳税?

首先“刘氏合伙企业”仍然按照自己合伙人的比例,二次分配这2160万。若是法人股东仍按原有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