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章 白色的雨2
看上去是英格兰姆输了,其实是焰彩输了。
在见识焰彩精湛的剑术后,英格兰姆拜托她加入村里的护卫队。
焰彩理所当然拒绝了,但英格兰姆没有放弃时不时就会来邀请她。
“你这人真自私。”
在焰彩用剑打赢英格兰姆的数天后,达内尔来到阁楼,对她说。
“爸爸妈妈对你那么好,你一点忙都不愿意帮,白眼狼!”
焰彩知道白眼狼是个不好的词汇,于是翻了个身,背对他躺着。
“爸爸的腰有旧伤,是之前解决闯入村子的异兽时留下的伤,护卫队的其他人没爸爸那么好的本领,他很担心要是那天异兽再来,他能不能保护村子。”
“焰彩,你既然有那么强的力量,为什么不能帮帮爸爸呢?爸爸那么好的人,还把你从森林里捡回来。”
焰彩淡淡地说:“我没要求他这么做,是他非要我来你家的。”
男孩听到这句话顿时涨红了脸,将手里一样东西砸到焰彩头上。
“不懂的报恩的白眼狼!爸爸就不该收养你!”
说完,男孩离开了阁楼。
焰彩挠了挠脑袋被他砸过的位置,不怎么疼,捡起他扔来的物品。
那是一把木剑。
达内尔也在跟着英格兰姆学习剑术,每天早晨他都会起的早早的,在院子里挥剑。
焰彩打败英格兰姆后,达内尔变得更勤奋了,从日出练到日落,仿佛跟什么东西较劲一般。
焰彩将木剑扔出窗,木剑落到院子里。
安洁莉雅说过,人要学着知恩图报,所谓恩,就是他人对你的帮助。
“焰彩,别人帮助了你,你也要去帮助别人,这是作为人本分。”
焰彩不觉得英格兰姆哪里帮到了自己。
焰彩想了一下,心中有了决定,英格兰姆再一次邀请她参加护卫队时答应了他。
村庄护卫队,这算是焰彩的第二份正儿八经的工作。
上一份工作是在龙神塔里当龙神。
护卫队里一共四十多个人,年龄最小的十五岁,最大的五十岁,因为护卫队是村民自发组建,对成员没有多高要求,只要愿意来,并且身体好的都可以来参加训练。
护卫队的训练场是在村子中间的大广场上,广场中央有一棵大槐树,在麦子收获的季节,这个大广场都会被村民铺满麦子,届时护卫队会去收完麦子的农田里训练。
焰彩是护卫队为数不多的女性成员,自然是备受关注。
英格兰姆教给她的工作是教导别人剑术。
焰彩不会教人,但是会砍人,所谓实战就是最好的训练吧。
可看到焰彩孤身一人拿着木剑将十多位护卫队成员干趴下后,英格兰姆觉得让她教人有些太过头了。
于是让她做些打杂的工作,例如扫地端水之类的。
在其他护卫队员训练时,她就扫扫地上的落叶,没叶子扫就靠着树干睡一会,算是非常清闲。
偶尔有一两个自信过头的年轻人会拿着木剑来调教,焰彩也会很轻松的把人打自闭。
就这样焰彩与护卫队的成员相处了半个月,她对这些人类没有太上心,倒是记住了几个名字。
每次练一个小时就开始抱怨喊累,但偏偏每天都来得黄头发男人巴尔克。
喜欢跟人较量,剑术长进很快的少年,邓普斯,因为小时候玩火身上有一块月牙型的烧疤,被人取了小月牙的外号。
有些木讷不喜欢说话的褐发男人雷哲,总是喜欢在训练的时候偷瞄自己的方向
……
焰彩细细数来,自己已经记下了这里一大半人的名字。
人类从外表上看都是些差不多的生物,但是用时间的尺度去看人类,每个人又各有不同,独一无二。
焰彩觉得这大概就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地方。
护卫队里的人也逐渐接纳并了解了这位来历不明的少女。
她性情寡淡,情感淡薄,似乎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最喜欢做得的事情就是在温暖的地方待着,剑术超群。
不过很快,他们就了解到,焰彩是完全超乎他们认知之外的生物。
那是在一天午后,跟人比较剑术的邓普斯被英格兰姆一剑给甩了出去,正好撞上提着水壶的焰彩。
焰彩连同怀里的水壶扑倒在地上,水壶破碎的碎片划伤了焰彩的皮肤。
众人连忙将两人扶起,看见焰彩身上以肉眼可见速度恢复的伤口。
当时人们只觉得是自己看错了,并没有在意,各自分散回家后,与朋友谈起这事,才发现朋友也看到了这档子怪事。
于是只是数天的功夫,关于焰彩的传言传得到处都是,这小山村没什么新闻,遇到能快速愈合伤口的人,自然是头条新闻。
新闻在村里传了几天,最后传到了英格兰姆耳中。这时传言已经变味,成为半真半假的谣言,有人说焰彩是林中的魔女,有人说她是人形的异兽,也有人说她是女神的化身。
盎格鲁地区也有宗教信仰,并不是信仰龙神,而是女神,这位女神是以安洁莉雅为蓝本,在历史演变中形象逐渐改变,并赋予了知识,丰收,圣水等概念,可以说是一种全新的信仰。
但在这种山村,信仰并不普及,人们也只是知晓有这位神明。
英格兰姆决定去当面问问焰彩,她到底是谁。
“我是人类。”焰彩告诉英格兰姆。
“可有人看到你的伤口愈合的很快,那根本不是人类能做到的事情吧!”
“嗯,安洁莉雅不让我随便向别人透露自己的情况。”
“唉…好吧,既然你不说,那你能告诉我,你会伤害村民吗?”
“不会。”
虽然焰彩不喜欢人类,但她不会去伤害安洁莉雅喜欢的东西。
“你能保证吗?”
“我能。”
英格兰姆松了口气,然后离开焰彩的房间。
第二天,他召集护卫队的全体成员,向他们解释了焰彩的情况,并自己做担保,让众人相信焰彩不是坏人。
“可归根到底她跟我们不一样啊!”
一位中年男人不安道:“你们也看到了吧,她身上的伤刷一下就愈合了!这根本不是人能做到的事情啊。”
英格兰姆道:“那是你们见识太少了!我在领主家工作时,还见过可以凭空召唤水流的人,这世界上有很多奇人异士,你们都没见过,就擅自把她当妖怪。”
男人一下子说不出话了。
英格兰姆严肃地说:
“焰彩是人,不是怪物。”
此事之后,关于焰彩的传言才逐渐平息。
村民们觉得英格兰姆说得有几分道理,他们这些一辈子都没出过山村的村民,哪里见识过外面更大的世界,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怎样的人存在。
英格兰姆在村里有很高的权威,既然他都为焰彩背书,村民们不得不信服。
没过多久,村子里关于焰彩的谣言逐渐消失了,但同时,村民们也对焰彩更好奇了。
在焰彩空闲休息时,经常有人凑过来问她的信息,以前英格兰姆能帮她拦会,现在连拦都拦不住了。
在他人的不断追问下,焰彩还是透露一些自己的信息,但不多。
当人们得知焰彩去过很多地方之后,话题全变成关于外面世界的消息。
最后焰彩被问的有些厌烦了,直接不去护卫队工作了,恢复了过去在家当宅女的生活,英格兰姆对此并无意见,算是默许了。
在有天在火炉边烤火的时,焰彩发现沙伦的肚子变大了,才恍然发觉自己来到这个村子已经半年了。
上次在人类聚集地待这么久,还是跟艾瑞娜在一起的时候。
当时有艾瑞娜替她应付别人,她只当个没有感情地翻译器,跟当地人并没有建立多深的联系。
再上次就是在巴别塔,她在龙神塔内,有安洁莉雅帮她应付一切,她几乎不会跟除安洁莉雅以外的人亲近。
所以这算是她头一次跟这么多人建立联系。
第一次融入一个封闭友好的人类社会,作为其中的一份子跟人类相处。
“哪个,焰彩,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在一天中午,英格兰姆出门工作,沙伦在农田除草。达内尔爬上屋顶,找到躺着晒太阳的焰彩。
虽然同在一个家里,作为英格兰姆亲生儿子的达内尔很不喜欢焰彩这个外来者,很少找她说话。
而焰彩又是个别人不主动找她,她能一辈子不搭理对方的性格,两人基本没什么交集。
“外面的世界…有海。”
“海是什么?”
“海是看不到尽头的水。”
“哦,那还有什么?”
“有雪山。”
“山我知道,雪山是什么?”
“盖着雪的山。”
“那雪是什么?”
“是白色的雨,只会在冬季落下。”
“冬季又是什么?”
“春季前一季。”
达内尔沉默好久:
“跟你说话好费劲。”
“你可以不跟我说话。”
达内尔又沉默片刻,在焰彩旁边坐下,望着远处的槐树。
“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
“你原来在讨厌我吗?”焰彩反问道。
“……”
达内尔沉默数秒,随后告诉了她原因。
达内尔想要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但是父母不支持他的决定。
在这个路程很长,交通很慢的时代,一旦离开故乡,可能就是数年不归。
英格兰姆年少时离开了故乡,归来时,父母都已经病逝,在外的生活不算如意,可故乡里最爱他的人已然逝去。
他不希望自己儿子跟他一样,既没有带着对外界的向往获得外面世界的美好,又没有珍惜爱着自己的亲人,忙忙碌碌数年,却是一场空。
但是达内尔很固执,因为这件事跟父亲吵了一架。
然后没几天就听到母亲怀孕的消息,随后父亲又从外面带来了一个年轻女孩。
达内尔觉得只是数天时间,家里就没了自己的位置。
所以他讨厌焰彩这个外来者。
“你就没发现这几个月,我都没怎么跟爸爸说过话?”
“没有。”
焰彩其实也发现了些不对劲的,达内尔身为英格兰姆的儿子,居然没参加护卫队训练,原来是跟他爹在闹冷战。
“你啊…”达内尔无奈叹了口气:“脑子真的不太好啊。”
在这之后,达内尔便经常来找焰彩,听她说些外面世界的故事。
两人关系逐渐好起来。
达内尔会找焰彩学习剑术,即便每次都被打的遍体鳞伤,他第二天总能好起来。
1122年,春。
沙伦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子,英格兰姆为她取名苔米。
而达内尔在这一年过完他十五岁的生日,在英格兰姆的安排下,与村里一位名叫蒙莉萨·杰里迈亚的女孩订下婚约。
她跟达内尔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算是情投意合。
1124年。
焰彩被人求婚了,求婚者是雷哲,他三十多岁了,是村里少有的单身汉,大概是因为他木讷寡言的性格不太讨喜吧。
他直接找到英格兰姆提亲,而英格兰姆把他带到了焰彩面前,询问焰彩的意见。
“你为什么想跟我结婚?”
当初在翡密斯帕那么狂野的女权社会,也没有男人瞧得上焰彩,居然在这个小山村被人追求了,焰彩很好奇他是怎么想的。
“因…因为…我觉得我们很像…”雷哲拘谨地说。
“哪里像了?明明我们长的完全都不一样。”
“不…不…我是觉得…”雷哲结结巴巴地说,还不好意思抬头看了焰彩一眼。
“…我们都很孤独…”
“你不是有护卫队的朋友吗?哪里孤独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男人挠了挠头,皱着眉想了会说:
“他们会有妻子准备好饭菜,会有孩子喊他们爸爸妈妈,会向我炫耀或抱怨家庭。”
“可我的家里静悄悄的,我觉得这样的家很孤独。在你身上,我看到了同样的感觉。”
“所以跟我结婚吧,我们两个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
焰彩不太能理解他的意思,只是淡淡地说:
“我没有跟任何人在一起的想法。”
雷哲眼中的光黯淡。
“是么,我知道了,谢谢你愿意听我说这些话,我从来没对别人说过这些。”
“嗯。”
三个月后,雷哲死了,他拿着铁剑冲向闯入麦田的林角兽,保护了在麦田收麦子的一位老人,但胸口林角兽的角被洞穿了一个大洞,当场去世。
村民为他举办了葬礼,焰彩也出席了,人们谈论他。
老人们谈论他幼时的开朗顽皮,中年人谈论他年少时的勤劳,为照顾生病的母亲包揽了全部农活。与他同辈的人谈论他的勇敢,为了保护他人挺身而出。小孩子们就在讨论遗憾,平日里喜欢塞给他们零食的叔叔突然死去了。
在葬礼结束后,焰彩站在他的墓碑前,不解地问道:
“为什么别人都说他是个勇敢勤劳的人?以前,他一点都不起眼,在护卫队时,也总待在角落里,他明明是个孤独渺小的人。”
站在焰彩旁边的英格兰姆说:“但是人们记住了他的勇敢,以后人们提起他的名字,也只会记得他是个勇敢的人。”
“我记得他是孤独的。”
焰彩顿了顿说:
“他也勇敢。”
1125年。
达内尔离开了村子,跟着前来收粮食税的骑士队。
他向骑士队的一名骑士发出挑战,并成功击败了骑士,收到了税务官的赏识,决定将他带走。
而他的未婚妻蒙莉萨冲出围观的人群,众目睽睽之下甩了他一耳光,并哭着离开了,他握着铁剑在原地呆愣许久,税务官给他一日时间解决家里事,随后跟队伍离开。
达内尔谁也没见,而是找到了焰彩。
“你不去跟你爸妈告别吗?”焰彩问道。
“我怕他们打断我的腿,强迫我留下来。”达内尔苦笑道。
“那蒙莉萨呢?她好像很生气啊。”
“…不知道,她喜欢我,可我更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哦,这样啊。”
焰彩点了点头,满不在乎:
“那你来找我干嘛?”
“焰彩,跟我一起走吧?你的剑术那么好,还去过那么多地方,跟我一起离开这里吧。”
原来达内尔是想要邀请焰彩跟他一起走。
焰彩摇摇头:
“不去,很麻烦。”
“这样啊。”意料之内的回答。
达内尔又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去过那么多地方,为什么偏偏在这里停下了脚步?”
“不是偏偏在这里,只是碰巧在这里。”
“可你都在这停留了四年。”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四年很长吗?”
达内尔微怔,顿了顿道:“我是想问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离开?”
“嗯,继续旅行或者回家。”
“我暂时没有离开的想法,在这生活很舒服。”
达内尔松了口气:“那就好。”
他准备离开,回头说了一句:“焰彩,等我回来。”
焰彩不明白他跟自己说这些干嘛。
焰彩回到英格兰姆家时,中年男人坐在门口的凳子上,靠墙放着一把刻着奇怪纹路的剑,这是村子里最好的剑,一件骨器。
随着时代发展骨器的制造技术有了很大进展,原料从以前的骨头,变成了现在的圣精铁。
现在的骨器也有了新的名字,魔器。
“达内尔来找过你了?”英格兰姆说。
“嗯。”
“他说了什么?”
焰彩将方才跟达内尔对话简单复述一遍。
英格兰姆点了点头,让她回去休息。
英格兰姆在门口等了一整夜,黎明到来时,他敲响了焰彩的房门,将魔器递交给焰彩,让她给达内尔送过去。
“为什么要我去?”焰彩拿着魔器问道。
“他不愿意见我。”英格兰姆棱廓分明的脸上多了一丝伤感:“跟我以前一样倔。”
焰彩在村口找到了达内尔,将魔器交给他。
达内尔拿着魔器,眼神复杂,对焰彩说道:
“焰彩,替我跟他说声对不起。”
“知道了。”
他转过身,将剑插进刀鞘里,向领主的祭司队走去。
朝阳升起,金灿灿的阳光照亮前路,他挥了挥手,似在对身后的少女做别:
“焰彩,等我回来,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
1129年。
达内尔离开四年了,他的未婚妻嫁给了村子里剑术最好的青年邓普斯。
英格兰姆的女儿苔米长到了焰彩大腿那么高,不知为何,喜欢缠着焰彩。
生活很平静,每年领主的税务官来村里收粮食,英格兰姆都会问问达内尔的情况。
得知达内尔已经离开领主府,去更大的城市生活了。
1131年。
英格兰姆头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在一次训练时,他败给了邓普斯,然后请焰彩出面,帮他找回了面子。
至今为止,村里还没有能在剑术上胜过焰彩的人。
1132年。
在英格兰姆的请求下,焰彩进入森林,讨伐了雷猎虎。
这一种能运用闪电作为攻击手段的老虎,在一年时间里袭击了村子四个人,弄的人心惶惶。
焰彩花费四个小时,把雷猎虎的脑袋给提回来了。
从此,焰彩在村民心中的形象伟岸和神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