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时间到一九八三冬天,小妹像尾蛇一样悄无声息地潜入我所在的城市,又像个推销员一样照着地址向我一路逼近。这天午后,我还没进办公室,同事在窗户里告诉我,有个女的刚给我来过内线电话,她住在我们部队招待所四〇二房间,让我去找她。是谁,同事没问,只是听口音像从我家乡来的。我想过很多人也没往小妹身上想,即使我敲开四〇二房门,小妹立在我面前,我也没认出来。
我看到的明显不是一个乡下女人,她穿一件藏青色呢质大衣,长过膝,敞开,露出一件波浪起伏的蓝白双色毛线衣,依稀可见一条金项链,手上戴着一金一银两戒指,脚上蹬一双黑色方跟包头皮鞋,衣帽架上还挂着一条红色羊毛长围巾。这些是一个月前她男人—我从未谋面的妹夫—去香港出差给她买的,她第一次穿,浑身散发出簇新和艳俗的光芒。虽然穿着考究时髦—艳俗在当时就是时髦,但仔细看,她腰软含胸的样子,粗糙的双手,直短厚密的发型,还是挡不住乡气透露出来。她坐了十六个小时的火车,又转了大半个城市,满脸憔悴的神情,焦急的心情,一副要速战速决的蛮相。我问她你怎么来了,她昂着头,气势汹汹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