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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你的渣攻变成我的忠犬了第172章 陷害主角受为奴三年的真少爷(十三)0%

第172章 陷害主角受为奴三年的真少爷(十三)

信上只有寥寥数语,但最后一行写得格外用力,像是要穿透纸张:“下月便归。”

窈柚看着那几个字,嘴角弯了弯,把信折好收进抽屉里,抽屉已经快被宗闻浔的信塞满了。

他拿起笔继续练字,笔尖落在纸上,一横一竖,工工整整。

写了几笔,心思却飘远了,按照剧情,新男主和念思应该已经产生交集了。

窈柚的笔顿了一下,又继续写下去,嘴角的弧度没变,眼底却多了一抹若有所思的光。

而北离王的确在战争第二年的春天主动请缨,带着他的三千亲兵来到了北境。

北离王是皇帝的幼弟,封地在北离,手握重兵,杀伐果断。

他来的那天,营地里所有人都去看了,念思没有去,他对什么王爷不感兴趣。

但北离王注意到了他。

那天念思在河边洗衣服,蹲在冰冷的河水里,手冻得通红,一件一件地搓。

北离王骑着马从河边经过,勒住了缰绳,低头看了他一眼。

念思没有抬头,他不知道有人在看他。

北离王看了几秒,问身边的副将:“那是谁?”

副将看了一眼,说:“是个杂役奴,听说是永宁侯府送来的,犯了事,在营中浣洗三年。”

北离王的目光在念思瘦削的背影上停了一下,没有说什么,打马走了。

后来,北离王偶尔会从那条河边经过,念思总是在那里洗衣服,蹲在河边,弯着腰,一下一下地搓。

北离王从来没有下马,从来没有跟念思说过话,但他每次经过,都会放慢马速,看念思一眼。

念思从来没有抬头,所以他从来不知道有人在看他。

三年刑满的那天,念思收拾了自己仅有的几件破衣裳,走出了军营。

没有人送他,也没有人记得他。

他站在营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片他待了三年的地方,然后转过身,一步一步地走远了。

他还是打算回京城,不是因为那些人,他对他们早已经失望,只是因为他从小长在京城而已。

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细细长长的,像一棵被风吹弯了的小树。

远处,一队骑兵从营中出来,为首的是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马上的人穿着玄色铠甲,披着黑色的大氅。

北离王勒住马,看着那个瘦削的背影越走越远,眉头微微动了一下。

“王爷?”副将低声问。

北离王收回目光,拉了拉缰绳,声音淡淡的:“走吧。”

骑兵队从念思身边驰过,马蹄扬起漫天尘土。

念思被呛得咳了几声,用袖子捂住口鼻,低着头继续走,他没有看见马上的人回头看了他一眼。

*

城门处人山人海,锣鼓喧天。

大军凯旋的消息半个月前就传回了京城,今日正是入城受赏的日子。

百姓们天不亮就涌上了街头,把从城门到皇宫的整条长街围得水泄不通。

彩绸从城楼上垂下来,在春风里猎猎作响,阳光照在那些红色的绸缎上,把整条街都染成了喜庆的颜色。

最先出现在城门下的,是北离王的帅旗。

黑色的旗面上绣着一个金色的“离”字,旗杆高耸,旗面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北离王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玄色铠甲,黑色大氅,眉目冷峻,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久居高位者才有的沉稳与压迫。

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越过了北离王,落在了他身后那个人身上。

宗闻浔。

他骑着那匹跟随他三年的黑色战马,身上穿着银白色的铠甲,铠甲上还带着没有来得及擦净的灰尘和几道浅浅的刀痕。

三年的北境征战将他打磨成了一柄出鞘的利剑。

肤色比三年前深了许多,呈现出一种被风沙与烈日共同雕琢过的麦色,眉骨更高,眼窝更深,鼻梁如刀削般挺拔,下颌线凌厉得像一把开了刃的剑。

眼神也黑沉沉的,带着从战场上带下来杀过人见过血之后才会有的那种冷厉。

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百姓们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没有几个人敢与他对视。

那些在城楼上踮着脚尖张望的少女们,原本是来看热闹的,被他目光扫过的时候,脸一下子白了,心跳得飞快。

三年前还有几分少年人的青涩,如今已消失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甸甸到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凌厉与煞气。

身量也长高了很多,三年前窈柚到他下巴,如今窈柚也抽条了很多,但大概只能到他肩膀。

他的手搭在马鞍上,指节分明,骨节粗大,手背上有一道浅浅的疤,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手腕,是战场上留下来的。

宽肩窄腰长腿,骑在马上像一座沉默的山。

窈柚站在人群中。

领口和袖口绣着银色的暗纹,腰间系着白玉带,头发用羊脂玉冠束起来,露出整张白得发光的小脸。

三年的时间在他身上没有留下任何风霜的痕迹,反而像是一双看不见的手,把他从一颗青涩的果子揉成了饱满的散发着甜香的熟果。

身量抽条了许多,三年前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纤细,如今已长成修长而匀称的青年。

眉眼更精致了,鼻梁更挺了,嘴唇还是嫩粉色的,微微嘟着,带着一种天生的娇气。

三年前他站在侯府门前,穿着破旧衣裳,像一颗蒙了尘的明珠,如今尘埃尽去,明珠生辉,整个人白得晃眼,站在人群中像一幅画。

三年来,他的才名与容貌一起冠绝京城,对他表达好感的,从城南排到城北都不够排。

窈柚一律不理,该练字练字,该逗鸟逗鸟,日子过得比谁都惬意。

此刻他正微微仰着脸,看着骑在马上的队伍,刚看到宗闻浔,还没来得及细看。

结果面前就挡了一个人。

那人穿着大红色的锦袍,腰间挂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佩,头上戴着金冠,十六七岁的年纪,和如今及冠了的窈柚一样高。

他凑在窈柚面前,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张扬:“窈柚哥哥,我找了你好久了!我下月生辰,你一定要来!”

窈柚看了他一眼,认出是京城出了名的纨绔,安阳侯府的小公子。

他懒得理会,声音淡淡的:“去不得,没空。”

那少年却不依不饶,又往前凑了一步,歪着头说:

“窈柚哥哥,你每日就练练字逗逗鸟,明明有空得很,为何连去参加我的生辰宴这点时间都没有?你就如此讨厌我吗?”

窈柚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我每天在做什么?”

那少年看着他眯眸,看着窈柚漂亮的不像话的脸,语气有些深意:

“我每天都去侯府门口等你,你每日上午练字,下午逗鸟,傍晚在花园里散步,我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