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他还活着,你说浇了
周维重新站了起来。
“审判长。”
他的声音经过短暂的沉默后,反而比之前更加沉稳。
“被告方对原告方提交的银行流水和税务记录不持异议。但被告方需要指出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
周维环顾法庭,说道。
“即便——我说的是即便——城南一期确实发生过施工事故,且事故中确有人员伤亡,该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也仅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他停顿了一下,让这个条文编号沉入每一个人的耳朵。
“重大责任事故罪,法定最高刑——七年。”
旁听席出现了细微的骚动。
周维继续说。
“至于事故发生后未依法上报,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罚款、吊销资质,最严重不过停产整顿。即便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法定最高刑也仅为三年。”
他转向陆鸣。
“原告方目前的所有证据——账册、银行流水、税务记录——证明的只是钱的去向。钱的去向可以说明瞒报,可以说明行贿封口,但不能说明事故本身的性质。”
“施工塌方致人死亡,在建筑行业中并非罕见。法律将此类事件定性为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因为在正常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会'希望'或'放任'塌方的发生。”
他顿了最后一下。
“七年,审判长。这是法律给出的上限。”
直播间弹幕滑出一片惊叹。
“靠……这老头是魔鬼吧?压死人只判七年?”
“法律漏洞?这也太恶心了。”
“鸣哥说话啊!!!”
陆鸣坐在原告席上,手指停在笔记本的空白页上,没有动。
他在看郑永昌。
郑永昌的肩膀松了。
不是完全放松——是那种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之后的松懈。
七年。
他的表情几乎在说:七年我扛得住。
陆鸣收回目光。
“审判长,原告方申请播放视听证据,编号原证-11。”
周维偏过头。
“内容为江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于四十八小时前依法录制的犯罪嫌疑人赵光明供述录像,全程有值班律师在场,供述笔录已经赵光明本人逐页签字确认。”
小周把U盘递向书记员,手在抖。
这次不是紧张。是他提前看过内容。
周维起身反对:“审判长,赵光明目前处于刑事拘留阶段,其供述的真实性与自愿性均存在合理质疑——”
“赵光明的供述全程由江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值班律师陪同。”陆鸣打断他,“供述开始前,侦查人员依法告知了权利义务,全程录音录像无剪辑,时间码连续。如果被告方认为供述系刑讯逼供取得,可以在庭后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现在——”
他看向审判长。
“请先播放。”
审判长沉默了两秒,敲槌。
“准许播放。”
投影幕布再次亮起。
画面是标准的讯问室。灰色墙壁,铁桌铁椅,赵光明坐在画面正中,头发乱成一团,嘴唇干裂,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
他对面坐着李刚和赵晓卉。
镜头右下角有时间码在跳动。
李刚的声音从扬声器里传出来,低沉,平稳。
“赵光明,你再说一遍。2021年8月14日下午两点左右,城南一期三号楼承重柱浇筑现场,塌方发生后,你看到了什么?”
赵光明的眼球向左上方偏移了一下,然后落回来。
“塌方……不大。钢架歪了一截,模板断了三块,砸下来把一个绑钢筋的四川小伙子压在底下了。”
“压住哪个部位?”
“腿。两条腿被模板和钢架卡住了,腰以下全埋在碎混凝土块里。”
“他当时是什么状态?”
赵光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活的。”
法庭里有人倒吸了一口气。
“他在喊。一直在喊。喊的四川话我听不太懂,但能听出来是在叫救命。声音很大。整个工地都能听见。”
李刚的声音没有变化。“然后呢?”
“工头喊人去搬钢架,几个工友跑过去想把他拉出来。刚搬了两下——”
赵光明停了。
他低下头,盯着自己放在铁桌上的手。
沉默持续了七秒。
讯问室里只有空调外机的嗡嗡声。
“郑永昌来了。”
赵光明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
“他站在基坑边上,看了大概……十几秒。然后打了个电话。挂了电话之后,他走到搅拌车旁边。”
“对搅拌车司机说了什么?”
赵光明抬起头。
他的眼睛是红的。
“他说——'浇了。'”
法庭瞬间失声。
录像里的赵光明继续说,声音开始发抖。
“搅拌车司机不敢动。工友们也愣了。那个小伙子还在底下喊。郑永昌又说了一遍。”
“他说'浇了,把模板架回去,按正常进度浇筑,谁敢多一句嘴,明天全部滚出工地,一分钱拿不到。'”
“搅拌车启动了。混凝土从溜槽里下来。那个小伙子的声音……越来越小。”
赵光明低下头,肩膀在抖。
“后来就没声音了。”
投影画面定格。
法庭的静止持续了很长时间。
旁听席后排,最先发出声音的是一个穿旧棉袄的老汉。他没有喊,没有骂,只是把脸埋进两只粗糙的手掌里,发出一种压抑的、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呜咽。
紧接着是第二个人。第三个。
穿工装的、穿胶鞋的、手指甲缝里还嵌着水泥灰的——这些人坐在法庭最后面的塑料椅子上,弯下腰,把额头抵在前排椅背上,肩膀一抽一抽。
没有人说话。
弹幕也停了。
整整四秒,一千九百万在线观众的直播间里,没有一条新弹幕滑出。
然后像决堤一样。
“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你下令浇混凝土???”
“畜生!!!!!”
“我不看了我看不下去了”
“这不是事故这是谋杀啊啊啊啊”
陆鸣站在原告席前方,面向审判长。
“审判长。”
“三年前的8月14日,被害人在塌方后仍然存活,具备获救条件。在场工友已经开始施救。是被告方实际控制人郑永昌,在明知被害人存活的情况下,下达了继续浇筑混凝土的指令。”
“这不是安全生产事故。”
“这不是过失。”
“被害人是被活活浇进承重柱里的。”
他转过身,看向被告席。
周维坐在椅子上,金丝眼镜反射着投影幕布残留的光。
他没有站起来。
手里的材料放在桌上,一页都没再翻。
郑永昌的脸已经没有血色了。
整个人已经在发抖,细密的、无法控制的颤抖,从肩膀一直传到搭在扶手上的手指尖。
陆鸣收回目光,面向合议庭。
“原告方请求合议庭将本案涉嫌罪名由重大责任事故罪,变更为——”
“故意杀人罪,及帮助毁灭证据罪。”
“被害人的遗体至今仍被封存在城南一期三号楼的承重柱内。”
他把手里最后一页纸放在桌上。
“原告方同时申请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对城南一期三号楼承重柱进行破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