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书籍返回
雾漫维港第114章 现在和我接吻0%

第114章 现在和我接吻

“大老板不工作啦?”

女孩子裙摆遮住大腿根,一双细白的腿在空气中晃动,惹眼的很。

“不工作了。”霍衍舟调整她的姿势,让小姑娘双腿盘住他的腰,再一手按住她的背,用抱孩子的姿势抱着她,贴近她耳侧,低声说:“我给宋大律师当家庭煮夫好不好?”

宋今初愣一会,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小手捏捏他柔软的耳垂,“你有点黏人。”

嘴上埋怨,但心里却是甜甜的,比刚才的布丁还要甜,窝在他颈侧蹭了蹭。

她也黏他的。

霍衍舟稳稳抱着她上楼,女孩子在他身上不要命的乱蹭,遂轻轻往她臀上拍了下,声音变得沉哑,“再乱蹭办了你。”

宋今初闷声不敢动了。

过会,又小声说:“不能做,快来姨妈了。”

男人摸摸她柔顺的头发,低笑,拖长语调,“不欺负你。”

别墅的陈设没有任何变化,二楼起居室的常燃的沉水香还是清淡的好闻。

女孩子的房间还是一样的粉嫩,轻薄蛟丝纱幔,窗边的沙发上几个玩偶横亘。衣帽间里的衣物时常更换,但总有几件男人的西服和熨贴好的衬衫。

男人抱着她在沙发上坐着,瞧见床头小桌上拆的不成样子的毛线,“我帮你把小兔子勾回去,乖宝去挑部喜欢的电影。”

房间里有个4k投影仪,专门给她看电影用的。

宋今初在手机上挑了好一会,指尖停在某一处上,眨了眨眼,问,“The Phantom of the Opera,What do you think ?”

歌剧魅影,你觉得怎么样?

这是一部很有名的电影,讲的是一个面部有损,常年生活在巴黎歌剧院地下的天才偏执狂魅影爱上女歌手克里斯汀的故事。

霍衍舟拾起散落一地的毛线,骨白指节握着钩针一下一下。

明明穿的像是随时能参加一场高级宴会,却偏偏捏着工具耐心的给她补小兔子。

垂眸的样子无比认真,手法也很熟练。

这是花了多少时间,练了多久才能做到这样。

“可以啊,乖宝想看那就看这个。”霍衍舟拍拍身旁的位置,是要她坐过来的意思。

他对看什么没意见,想跟女孩子待在一起才是他想要的。

灯光一下熄灭,只剩下投影的萦光,小姑娘坐在男人怀里,剥了颗棒棒糖吃着。

都知道宋今初喜欢吃零食,佣人也会在她房间里定期补点健康的小零食放着。

借着那点微弱的光线,霍衍舟瞧见女孩子红润的唇舌舔舐那颗橙色的糖球,间隙间隐约口液的粘接。

双颊微微凹陷,抽出时发出“啵”地一声。

一双眼清泠泠的看向屏幕,领口下的风光影影绰绰的,犹抱琵琶半遮面。

风拍打着窗,玻璃发出轻微的颤声,房间内盘旋着一股淡淡的香气,是女孩子身上特有的香气。

淡淡的,有点像雨打茉莉花之后的清香,带着点甜。

“我也想吃糖。”男人突然把下巴搭在她的肩上,像只小狗似的撒娇,“乖宝,我也想…”

宋今初倏地笑出声,这个男人过了四年就好像被注射了什么“情话大全”,黏人爱撒娇。

可这会,她的大半注意力都在电影上,在那个躲藏于地下迷宫的怪人身上,就随口答:“还有呀,你自己剥。”

小兔子已经勾的差不多,就是要再补几针,男人将兔子收好放一边,转而拥紧她,嗓音沉沉的问她:“乖宝喜欢魅影?”

“啵——”一声,女孩子嘴里吮吸着糖果,唇角潋滟,回他:“还行吧,健康的恋爱固然重要,但畸形的感情也带劲啊。”

霍衍舟咬了口她后颈的软肉,女孩子还是没怎么变,依旧什么话都敢说。

“贝贝喜欢强制爱?”男人掀开她裙子,瓷白肌肤接触到空气,好一片春光,“现在和我接吻,好不好?”

他这前后不搭调的话让宋今初怔了会,但还是偏头,送上吻。

刚被糖果浸润过的嘴唇甜软,气息交缠,唇齿浑融。

房间内电影里女主的歌声夹杂着嘬吻水声,偶尔传来衣料摩-擦的暧-昧声,温度一下拔高,空气中的热因子像是要把人给融化掉。

化作缠绵的歌声润泽心里的荒芜。

霍衍舟托住她的腰,爱不释手的把玩辗转,落到她耳中的话像是一只男狐狸挠人,“乖宝学会做饭了对不对?”

“嗯…”女孩子伏在肩上,密不可分,“炸了好几个厨房才学会。”

霍衍舟抚摸她珠玉似的脊柱,一寸一寸的按压,“你知道我今年几岁了么。”

“知道啊。”宋今初觉的他今天很奇怪,说话颠三倒四的,“三十二岁呗。”

男人闷闷的嗯声,深埋进女孩子的肩窝处,他在想,要是他能年轻几岁就好了。

可以更好地站在小姑娘身边。

等年老了,还能多照顾她几年。

“哥哥你怎么啦?”宋今初学着去拍拍他的背,很宽很阔,背肌挺立有型,十足的衣架子,“你是有年龄焦虑嘛?”

霍衍舟不说话,只是将他抱的更紧。

换做以前,他对年龄没什么太大想法,甚至想过活到一定年岁就结束生命。

可如今,有了这个小家伙,总是想着能不能多跟她待一会,怎样才能照顾的好她。

宋今初从他怀里退出来一点点,捧住他的脸,这张脸和四年前没太大区别,甚至因为年岁渐长,添了几丝沉稳,但那双一贯锐利无情的眼看着她时又是柔波流转。

“我们取消婚约了吗?”她问。

当年维港一场焰火,世界皆知。

小姑娘还在睡着时,霍衍舟和林殊雨在楼下说到这个问题。

要问谁最先发现藏在小兔子里面的戒指,其实林殊雨在宋今初离开家后就发现了。

她是一个女人,是一位母亲,自然看得明白两人之间的情意有多浓重。

霍衍舟很感激,感激宋家的每一个人。

一为感激他们养育了这么好的女儿。

二为即使当年霍建明劫走宋今初,即使这么多事横亘在前,二老从来都没真正怪怨过他。

只是一句,“孩子,不是你的错。”

当父母的最有慈心。

女孩子见他抱着自己不说话,以为是默认了,就挥拳往他背上呼,“男人的嘴果然是骗人的,昨晚还说要跟我当夫妻呢。”

“那我也反悔好了!”

霍衍舟脸色沉了下来,重新将她摁入怀里,清冽的气息将她层层包裹住。

这个怀抱太用力,又含了几丝震颤,几乎要把她给烧着。

“又胡说八道。”霍衍舟重捏了记她的柔软,引得小兔急红眼,往他颈侧咬了口。

宋今初嗔怪的看了他一眼,将嘴里还剩一半的糖球给了他吃,又趴在他怀里,亲亲他伶仃外露的锁骨,温热的气息挠人,说着最动人的情话。

“哥哥,我给你个家吧。”

“等我调回港区,我们结婚,然后谈一辈子恋爱。”

“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