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外交权
• 审慎批准国家对外签署之条约、协定等重要外交文件,确保国家之外交决策符合国家利益与法律规定。外交部门于签署重大外交文件前,须向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详细汇报文件内容、背景与影响,议会依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进行审议与决策。
• 议会可通过外交事务辩论、决议等方式,对国家外交政策与国际事务立场表达意见与建议,指导外交部门工作,维护国家国际形象与声誉。
• 审慎批准国家对外签署之条约、协定等重要外交文件,确保国家之外交决策符合国家利益与法律规定。外交部门于签署重大外交文件前,须向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详细汇报文件内容、背景与影响,议会依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进行审议与决策。
• 议会可通过外交事务辩论、决议等方式,对国家外交政策与国际事务立场表达意见与建议,指导外交部门工作,维护国家国际形象与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