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限制大股东的随心所欲
如:公司章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经代表四分之三(7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此规定就完全合法。因为它是在《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一最低标准之上,设定了更高的决议通过门槛。这体现了章程自治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人合性,以及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慎性,司法实践对此均予以认可。
如:公司章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经代表四分之三(7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此规定就完全合法。因为它是在《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一最低标准之上,设定了更高的决议通过门槛。这体现了章程自治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人合性,以及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慎性,司法实践对此均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