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骤雨落宿命敲(3)
幽邃的地下通道里传来一阵沉闷的脚步声,顶部昏暗的光线隐约照出一个男人的模样,面具男循声望去。
“怎么是你。”
他的声音卡了一下,像被什么东西噎住了。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人手提一个黑箱子,上面还有着一个奇怪的标识。
“计划失败了。”来人没在意“面具男”语气中的不可置信,将手提箱扔了过去。
面具男接过手提箱,箱面上印着三条蛇缠绕着一棵燃烧的树,里面放着一针已经用完的药剂,旁边还放着一个U盘。
“比起这个,我更好奇,他们知道这件事吗?”面具男收起箱子,语气里是藏不住的笑意,像等着看一场好戏。
来人没理他,好似机器一样,面具男自讨没趣的“啧”了一声,他把箱子夹在腋下,转身要走,又突然停住。
“七号试验体只是一个低等混血种。”他偏过头,声音从面具侧面漏出来,“等到我们的实验完成,哪怕是项王,也未尝不可重现于世。”
仕兰中学
食堂里的人声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下去。林子烨端着餐盘扫了一圈,没看见路明非的影子。
高中部放学比初中部晚二十分钟,这是仕兰中学几十年不变的规矩——据说是为了让高中部的人少吃两口初中小孩的饭菜,但林子烨觉得这个解释挺扯的,初中部那帮人吃起来比谁都猛。
“师兄!”
角落里有人挥手。
林子烨顺着声音看过去,路明非正坐在靠窗的位置,旁边还空着一个位子,桌上摆着两瓶可乐。
“你倒是积极。”
“那可不。”路明非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我一下课就冲过来了,跑得比体育生还快。”
林子烨看了他一眼,眼神中带着点异样,然后低头开始吃饭。
路明非也不在意,自顾自地扒拉着盘子里的菜,嘴里含含糊糊地念叨着什么。窗外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桌面上切出一道明亮的边界,无数细小的尘埃在光柱里悬浮、旋转、缓缓落下。
“师兄——”
路明非刚开口,忽然顿住了。
林子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夏弥正站在食堂中间,手里端着餐盘,四处张望。
食堂内本来人声鼎沸,她望过来的那一刻,周遭的吵闹好像忽然被调低了音量。阳光正好打在她身上,白色的短袖亮得有些晃眼,马尾辫在光里甩出一道弧线。她站在那里,身上落满了阳光——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像闷热的午后忽然吹来一阵凉风,又像无意中翻开书,正好看见一行喜欢的句子。
“师兄!路师兄!”
她把餐盘往桌上一放,坐在林子烨对面。
林子烨低头看了一眼她的盘子——两个素菜,清炒土豆丝和西红柿炒蛋,旁边还放着一碗免费的紫菜蛋花汤。
夏弥眨眨眼,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师兄,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
“夏弥同学,大可不必,你看看你自己吃的什么东西。”林子烨瞥了眼她盘子里可怜的两菜一汤,对其投以关怀的话语。
“什么啊!师兄,你要相信我,我只是......”夏弥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盘子,表情无辜得像一只被冤枉的猫。
林子烨指了指她的盘子:“两个素菜,请我吃饭?”
夏弥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师兄,你不要看不起人!我还是有钱的!”
林子烨看着她,没说话。
三秒后,夏弥败下阵来,小声嘟囔:“……只是最近花销略微超了一点预算。”
“超了多少?”
“一点点。”
“有些事骗骗师兄们就好了,别把自己也骗了。”
夏弥不说话了,低头用筷子将盘子里的土豆丝戳得稀烂。
林子烨叹了口气。
“夏弥。”
“嗯?”
“以后想请人吃饭,最起码自己先吃个肉菜。”
夏弥抬起头,鼓着腮帮子,一脸不服气:“师兄,你自己不也是素菜吗?你有什么好意思说我!”
林子烨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盘子,青椒炒肉——肉没几片,但勉强算半个荤菜。西红柿炒蛋——蛋挺多的,还有一个麻婆豆腐。
加起来……确实没什么肉,他沉默着伸出筷子,从旁边路明非的盘子里夹走了一个鸡腿。
路明非瞪大眼睛:“师兄!”
林子烨把鸡腿放进自己盘子里,面无表情地咬了一口。
“师兄——!”
“昨天请你吃的炒面,你是不是忘记了?”
路明非的声音卡在喉咙里。
“十块钱的炒面,加肠加蛋。”林子烨又咬了一口鸡腿。
路明非想说什么但又被林子烨堵了回来。
“做人是不是要讲良心!”
路明非点头。
“那你现在请师兄吃个鸡腿,怎么了?”
路明非的表情像吞了一只活青蛙。他看看林子烨,看看那个被咬了一口的鸡腿,又看看夏弥——她正捂着嘴笑,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淑女样。
“我……”
“路师兄,你要感恩啊。”夏弥在旁边煽风点火,“师兄对你多好,请你吃炒面还加肠加蛋,你一个鸡腿都舍不得?”
路明非的脸涨得通红。
“我……我没说舍不得……”
林子烨又咬了一口鸡腿。
路明非看着那个鸡腿一点点消失在林子烨嘴里,最后只剩下光溜溜的骨头,整齐地摆在盘子边缘。
他深吸一口气,转向夏弥,试图转移话题。毕竟比起老油条的师兄,还是单纯可爱的师妹更好对付,他心想。
“师妹,你秋游去不去?”
夏弥愣了一下。
“什么秋游?”
“全校秋游啊!”路明非的眼睛亮起来,“去郊外爬山,还不用上课,多好啊!”
夏弥鼓着嘴巴,看向林子烨。
“师兄去吗?”
林子烨把鸡骨头放下,擦了擦手。
“去。”
“那我也去。”夏弥笑起来,“我准备便当!到时候分给你吃,就当我请师兄了。”
路明非的眼睛更亮了,完全没注意她用的是“你”
“真的吗师妹?”
“当然是真的。”夏弥顿了顿,瞥了一眼可怜兮兮的路明非,嘴角勾起一个狡黠的弧度,“……当然也有路师兄的一份。”
路明非愣了两秒。
然后他的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傻得像个捡到糖的孩子。
“太好了师妹!”
夏弥也笑了,两个人在食堂的角落里对着傻乐,一个比一个笑得灿烂。
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亮,今年的秋天罕见的没有烦人的大雨,阳光似乎还年轻,总有时间出来陪着他们。
周子青站在老宅的天井里,抬头看着那棵据说活了三百年的大槐树。
他穿得很正式——那件万年不变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西装,是来之前沈若衿硬塞给他的,“回家述职你得穿得体面点”。
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沈若衿走到他旁边,手里拿着两杯奶茶。她把其中一杯递给他,自己咬着吸管,含糊不清地说:“想什么呢?”
周子青接过奶茶,没喝。
“在想他们什么时候出来。”
沈若衿顺着他的目光看向那扇紧闭的雕花木门。
“应该快了。”她说,“你汇报得那么清楚,还有什么好问的?”
周子青没说话。
他当然知道还有什么好问的。
赵无为死了,案子结了,但其背后组织还在。根据家族目前的线索,赵无为并不是个例,他们不会因为死了一个赵无为就停下来。
木门“吱呀”一声开了。
一个穿灰色长衫的老人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卷文书。他走到周子青面前,把文书递过去。
“周子青。”
周子青接过,低头看了一眼。
“即日起,任命你为滨海市负责人。”老人的声音很平,像在念一份普通的通知,“滨海市的一切事务,由你全权处理。”
周子青抬起头。
老人看着他,目光里没什么表情。
“另外。”他顿了顿,“那个组织的事,家族决定由你和沈若衿继续跟进。”
周子青的手指微微收紧。
“他们还在活动?”
老人点点头。
“根据线报,可能牵扯到一个人。”他说,“周家五年前的叛逃者——周明远。”
“他还活着?”
“不仅活着。”老人转过身,朝门里走去,声音远远地传来,“而且他活得好得很。”
木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
天井里又只剩下阳光、槐树、和两个人。
沈若衿把奶茶放下。
“周明远。”她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你听说过吗?”
周子青点点头。
“听说过。”
沈若衿看着他,等了一会儿,见他没打算继续说,也就不问了。她重新拿起奶茶,目光落在那棵大槐树上。
周子青低头看着手里的任命文书,然后折起来放进西装内袋里。
“走吧。”他说。
沈若衿愣了一下。
“去哪儿?”
周子青转身朝门口走去。
“回滨海。”
他的背影在阳光下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沈若衿看着那个影子,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站在咖啡馆门口,手里攥着一张照片,等她等了半个小时。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话很少,表情很淡,但你总觉得他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追上去。
“青青。”
“嗯?”
“你说那个周明远……”她顿了顿,“他为什么要叛逃?”
周子青没回答。
他只是继续往前走,穿过天井,穿过那棵大槐树的影子,穿过从枝叶间漏下来的阳光。
沈若衿跟在他旁边,不再问了。耳边只剩下风吹过槐树的声音,沙沙的,像在说什么没人能听懂的话。
阳光还是那么亮,影子已经被拉长。
徐州是个奇怪的城市。
说它大,它确实大,古称彭城,九州之一。自古彭陈列九州,龙争虎斗几千秋。项羽的都城,刘邦的故乡。
说它小,它也小,老城区几条街转一圈,半天就能走完。
酒德麻衣站在戏马台的遗址上,看着脚下的城市。
秋风从北方吹来,带着凉意,长发被风吹起来,在身后飘成一面黑色战旗。
“所以,”她对着手机说,“老板大老远把我从滨海叫过来,就是为了让我看项羽的故居?”
“是让你看她去了哪里。”苏恩熙的声音很平静,“不是让你看风景。”
酒德麻衣叹了口气。
“我知道我知道。但是薯片,您能不能告诉我,具体去哪找,我总得有个目标吧?”
“不能。”
“为什么?”
“因为老板没说。”
酒德麻衣又叹了口气。她站在戏马台的最高处,看着下面的城市。街道纵横交错,楼房鳞次栉比,车流像蚂蚁一样缓慢移动。
要在这么大的城市里找一个人——不,找一个“东西”——简直是大海捞针。
“薯片。”
“嗯。”
“我真的很羡慕老板”
“羡慕什么?”
“羡慕老板可以什么都不用做,坐在家里发号施令就行。”酒德麻衣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怨念,“我呢?老板一张嘴,下属跑断腿,还要自己找地方住,自己吃饭,自己——”
“老板会给你报销的,安啦。”
“这不是钱的问题!”酒德麻衣的声音提高了一点,“这是态度的问题!你知不知道我昨天刚到徐州,找酒店找了两个小时?全都是满房!最后找了个破旅馆,隔音差得要死,隔壁那对情侣折腾到凌晨三点——”
听着耳麦那头传来一阵哈欠声,酒德麻衣有点活人微死的感觉。自己辛辛苦苦跑外勤,自家老板每天陪哥哥,薯片只需要敲电脑,三无更是什么都不做。
“薯片,我命苦啊!”
“她最后出现的地方是云龙山。”苏恩熙说,“山脚下有个寺庙,叫兴化寺。你可以先去那里看看。”
“然后呢?”
“然后……我也不知道。你自己看着办。”
手机里传来忙音。
酒德麻衣看着屏幕,愣了两秒。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把那张精致的面孔照得有些苍白。
“就知道挂我电话。”她嘟囔着,把手机塞回口袋。
秋风又吹过来,比刚才更凉了。她拢了拢外套,朝山下走去。
云龙山不高,从山脚到山顶也就几百米台阶。但对于一个穿着高跟鞋走了半天的人来说,这几百米台阶就是天堑。
酒德麻衣在山脚下买了一瓶水,坐在石凳上歇脚。旁边就是兴化寺的围墙,红墙黛瓦,檐角挂着铜铃,风一吹就叮当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