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很好,也很能干,我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一九八三年冬天的我妹夫,不胖,偏瘦,脸色略为苍白,留着两撇小胡子,不喝酒,不抽烟,不爱说话,文文弱弱的一个中年男人(比小妹大十八岁),但目光游隼一样闪亮、坚定。他继承了父亲的精明和胆识,又有母亲吃苦耐劳的秉性,在改革开放春风的沐浴下,靠在富春江里挖沙起家,迅速成为一个先富起来的人,一九八一年起开始南下,游走在福建石狮和深圳、东莞一带,走私各类电器发了洋财,后来又回乡办造纸厂,后来又搞建筑,后来又搞股票,后来又搞投资,后来又搞上市。总之,在金钱这个竞技场上,他总是比别人嗅觉灵、胆子大、运气好。他是钱的亲儿子,命里带来的,一脉相承的,又是钱的避风港,钱到了他手里,总会生出更多的钱。我最后一次见他时他已是千万富豪,现在你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太多了,也因为太多的钱在股市上瞬息万变,蝗虫一样,算计不了的。
就这样,一个为这个时代造的人,这个时代的幸运儿,暂时阴错阳差做了我妹夫,小妹因此没有恐惧,没有愤怒,没有羞耻,有的是自豪、骄傲、富有,有家有业,有房有车,有儿有女—龙凤胎,我家有龙凤胎基因—两个孩子像春天一样明媚可爱,丈夫每天晚上回家,白天出门挣钱,挣的钱悉数进了家门。她觉得自己很幸福,也希望别人幸福,至少是自己亲人,应该苦尽甘来,别被过去的阴影缠住,将幸福生活挡在玻璃的另一边。她一直试图凑合我和母亲的关系,尽管母亲明令禁止,照旧在秘密活动。这次母亲本是差她去日本替父收尸,她私自决定由我去,因为她觉得这是我回到母亲身边的唯一机会。我深以为然。三姐妹,真正心中有我的是小妹,她伸手牵我总是出其不意,又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