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我捡回来的野丫头是你?
我愣愣地看着秦岚,脑子里的那根弦像是被突然拨动了一下,嗡嗡作响。
刚才那种旖旎的氛围早就散了个干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震惊。
我伸出手,捧住她的脸,像是鉴宝一样,仔仔细细地端详着。
眉毛修过,是那种精致的柳叶眉,透着股精明劲儿。
鼻子挺翘,鼻头小巧,跟记忆里那个冻得通红的蒜头鼻完全对不上号。
脸型也变了,以前是那种瘦脱相的瓜子脸,下巴尖得能戳死人。
现在虽然还是尖下巴,但两颊有了肉,看着顺眼多了。
唯独那双眼睛。
那双眼尾微微上挑,瞳孔黑得像两颗葡萄的眼睛。
跟记忆深处的那双眸子,严丝合缝地重叠在了一起。
那是六年前的冬天,在乐县那个冷得能冻掉耳朵的江边。
那个只穿着内衣,瑟瑟发抖地跨在栏杆上,绝望地看着江水的女孩,也是这么一双眼睛。
“真的是你?”
我感觉嗓子眼有点发干,声音哑得厉害。
秦岚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脸颊上飞起两朵红云。
她把头埋进我的颈窝里,像只鸵鸟一样蹭了蹭,声音闷闷的。
“嗯,是我。”
“不对啊。”
我皱着眉头,把她的脑袋从怀里挖出来,强迫她看着我。
“长得不像啊。那时候那个丫头,瘦得跟根竹竿似的。”
“浑身上下没二两肉,皮肤黑得跟煤球有一拼。”
“哪像现在……”
我的视线顺着她的脖颈往下扫了一圈。
现在的秦岚,该有的地方有,该瘦的地方瘦,皮肤白得发光,简直就是个尤物。
“那时候我才多大?十七八岁!”
秦岚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伸手在我胸口捶了一下。
“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又天天被那个老畜生虐待,吃不饱穿不暖的,能长好才怪了。”
“那时候我就是个还没长开的丑小鸭。”
“哪像现在,老娘可是迷迭香的头牌,这叫女大十八变,懂不懂?”
我乐了。
也是,那时候她确实惨。
浑身上下就挂着几块破布条,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全是灰和泪痕,看着跟个小叫花子没什么两样。
“感情你是长开了,变成白天鹅了。”
我叹了口气,重新把她搂进怀里,手掌在她光洁的后背上轻轻摩挲着。
“难怪我没认出来。”
“当时我救你下来的时候,你轻得跟只猫似的,我一只手就能把你拎起来。”
记忆的大门一旦打开,那些尘封的画面就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
那天晚上,我把她塞进车里后,直接把暖气开到了最大。
她缩在副驾驶上,身上裹着我的阿玛尼大衣,整个人抖得像个筛子。
我问她家在哪,送她回去,她死活不开口,就是哭。
那种哭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没有声音的,绝望的流泪。
我那时候也是年轻气盛,加上刚发了笔横财,心里那点所谓的“骑士精神”泛滥。
我想着,既然救了,那就救到底吧。
我把她带回了酒店。
开了个套房,让她洗了个热水澡,又让服务员送来了热粥和感冒药。
“那时候,我以为你会对我动手动脚。”
秦岚趴在我胸口,手指无意识地在我锁骨上画着圈,声音很轻。
“毕竟大半夜的,孤男寡女,我又穿成那样……”
“而且那个老畜生给我留下的阴影太深了。”
“我当时手里一直攥着个烟灰缸,你要是敢乱来,我就跟你拼命。”
我苦笑了一声。
“我有那么饥不择食吗?那时候你瘦得跟排骨精似的。”
“我要是对你有想法,那才是真的变态。”
秦岚扑哧一声笑了,笑声里带着一丝鼻音。
“是啊,你没动我。你就在沙发上坐了一晚上,抽了一晚上的烟。”
“第二天早上,你说你要回南市了。”
说到这儿,她的身体微微僵硬了一下。
我记得那个早晨。
天刚蒙蒙亮,雪停了。
我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临走前,我从钱包里掏出一沓现金,大概有一千多块,放在床头柜上。
“拿着吧,买点吃的,买身衣服。”
“那个家要是回不去,就别回了,去外面闯闯。”
我说完这句就准备走。
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一千块钱,不过是一顿饭钱,甚至连一瓶好酒都买不到。
但对于那个一无所有的女孩来说,那可能就是一条命。
“你要走?”
秦岚突然从床上跳下来,连鞋都没穿。
光着脚冲过来,从后面死死地抱住了我的腰。
那一瞬间,我感觉后背像是贴上了一块烧红的烙铁。
她的眼泪很快就把我的衬衫打湿了。
“带我走吧……求求你,带我走……”
她哭得撕心裂肺,那种恐惧和无助,像是要把我也一起拖进深渊里。
“我不想留在这里,那个老畜生会打死我的……”
“求求你,带我走,我给你当牛做马,我什么都能干……”
我当时心软了。
真的心软了。
看着她那双绝望的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曾经那个在职场上被人踩在泥里,拼命挣扎却怎么也爬不起来的自己。
“行,那就走吧。”
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你知道吗?”
秦岚抬起头,那双桃花眼里闪烁着泪光。
“那天你说‘行’的时候,我觉得你身上在发光。”
“真的,比菩萨还灵。”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心里五味杂陈。
“别给我戴高帽子了。”
“我那时候就是一时冲动,带个未成年少女离家出走。”
“这要是被警察抓了,那就是拐卖人口,得把牢底坐穿。”
秦岚破涕为笑,把脸贴在我的胸口,听着我的心跳。
“那天在路上,你带我去服务区吃饭。”
“那是长那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剥虾,第一次有人给我夹菜。”
“也是第一次有人问我‘吃饱了吗’,而不是‘死哪去了’。”
“你还带我去商场买衣服。”
“那件白色的羽绒服,我穿了好几年,直到袖口都磨破了,我也舍不得扔。”
我沉默了。
这些细节,我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那时候的我,习惯了用钱解决问题。
吃饭、买衣服,对我来说只是顺手的事,是作为一个男人该有的风度。
但我没想到,这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却在一个女孩的心里,扎下了这么深的根。
“到了南市之后,我把你安排在了一个小旅馆里。”
我接着她的话茬往下说。
“然后我就走了。”
“是啊,你走了。”
秦岚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